文章摘自:http://www.dgbox.cn 日期:2013-06-03 浏览次数:562
根据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要求,今年起食品包装盒上必须标注“过敏原”。据了解,食品包装盒标识中需要列举以下八类可能引发过敏的食品:
1.乳及其乳制品 (包括乳糖);
2.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;
3.龙虾、蟹等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;
4.鱼类及其制品;
5.花生及其制品,
6.蛋类及其制品,
7.大豆及其制 品,
8.小麦、黑麦等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。
随着日期的临近,不管是消费者,还是生产企业,是否在重视呢?经过记者的走访,目前仅有部分产品包装盒标有提示,没有标注的产品中,既有国产的,也有进口商品。由于目前过敏原标注还属于推荐实施阶段,企业担心在透明胶盒包装上标注会引发消费者的质疑,从而影响PVC胶包装盒产品销售。而消费者方面,对于标注过敏原,多数市民不知情也未关注。很多消费者标识,选购商品,更多关注的是生产日期和保质期,而对于其它信息关心甚少。